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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审辩护成功

来源:原创   作者:杨继泽  时间:2022-08-11

    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,一审由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,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未获得采纳,一审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。后被告人张某某提起上诉,辩护人继续为其做二审辩护。辩护人经过与合议庭及二审检察官充分沟通,最终主要辩护意见被采纳,二审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发回重审。根据二审法官发聩意见,辩护人相信最终会有重大改判。最终生效判决会继续撰文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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